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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泰州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时间: 2024年1月9日(星期二)9:00嘉宾: 市委副书记、市长万闻华,副市长周小慧,市政府秘书长钱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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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预告【预告】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孙群谈“全面推进美丽泰州建设” 发布日期: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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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3:00嘉宾: 泰州市政府副市长 孙群,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荣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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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0-23 13:00:00嘉宾: 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沈峻峰,泰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夏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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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8-12 13:00:00嘉宾: 泰州市副市长 周小慧, 泰州市民政局局长 李新美


答:1、毕业生档案中一般具有高中学籍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党、团员)、奖惩记录等材料。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还应将《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随档案材料密封。
2、档案有如下去向: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3、可通过网上自助或线下查询方式进行档案查询
网上查询: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您好,请登录”--登录后选择“查询服务”--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点击后查询。
线下查询:
单位名称 | 单位电话 | 单位地址 |
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 0523-86880362 | 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 |
靖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 0523-80292102 | 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
泰兴市人才服务中心 | 0523-87664834 | 泰兴市大庆中路50号 |
兴化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 | 0523-83236059 | 兴化市二院路103号 |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0523-86224162 | 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628号 |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0523-88212556 | 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11室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0523-86966208 | 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307室) |
4、常见问题提醒
误区1:“档案可以自己带走!”
严禁个人携带档案!须由毕业高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转递。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档案材料按规定统一封装后,再装入专门制作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进行转递。
误区2:“暂时用不到,档案随便放!”
档案长期不管理,会影响完整性,甚至导致丢失。
答: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验收;属于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消防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